教師的日常職責
我們眼中的老師只會教書、改作業、照顧學生。有的甚至會時常責罵學生、罰留堂,有的卻是備受學生景仰,究竟老師有着怎樣的職責?成為一位老師又需要具備甚麼條件呢?
老師的主要職責
1. 上課教學
2. 備課
3. 課後檢討
4. 參與教學會議及行政會議
5. 處理各項教學及行政事務
6. 聯絡家長
7. 跟進學生學習及生活情況
8. 帶領課外活動及校外比賽
9. 當值
10. 持續進修
11. 處理及撰寫各項教學及非教學文件
教學只是佔了老師職責的30%,原來老師還要處理很多行政、活動、個人事務等。
老師的最大挑戰 – 協調
照顧學生只是老師工作的一部分,老師在日常工作還要面對家長、同事、學校等。作為各方之間的橋樑,老師在接收到不同通知後,要消化及組織訊息,讓所有關係有效地互相配合。擔任這種協調的角色難免會有機會得失其中一方,讓自己獨自承受壓力。所以在很多時候,老師亦會成為各人之間的「磨心」。
老師需具備的特質
1. 觀察入微 – 老師需要在課室內外細心留意學生的學習進度、社交行為、生活情況等,並針對不同的學生提供合適的支援
2. 情緒調節 – 面對不同情況,老師都需要盡量克制情緒,避免將太多負面情感帶到課室內,影響教學素質及學生對老師的觀感
3. 有耐性 – 不同學生都有能力及性格的差異,老師需要因材施教,絕不能輕易放棄學生
4. 隨機應變 – 除了為不同的情況作好準備,老師在學校裡亦會面對不少突發事情,故需要臨場應變,隨時變通,以控制場合及保護學生安全為首要目標
你適合成為老師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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